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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锋等:丰富内容、凝聚合力、创新方法,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任志锋 孙晓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教育》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23年10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标志着我国爱国主义教育进入了以法治方式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新阶段,为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了方向任务、提供了法治保障。学校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要以爱国主义教育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引导青少年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凝聚爱国主义教育合力,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法,不断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一、以法为教: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是中国古代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其要义在于将国家政策法令转化为教育内容,依法贯彻落实国家意志,确保教育实践行稳致远。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九项重点内容,包括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推进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应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继承发展以法为教的中华法治传统,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体系,透过历史与现实、中国与世界、规范与事实多重维度,不断赋予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以新的理论意涵和实践形态。

在历史与现实交汇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毛泽东同志指出:“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1] 爱国主义精神根植于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历史谱系,同时又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被赋予不同的内涵要义和实践特征。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应立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这个本质规定,聚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时代主题,以历史观照现实、从现实回望历史,不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一方面,要厚植爱国主义教育的历史底蕴,透过100多年中国共产党史、70多年新中国史、40多年改革开放史、500多年社会主义发展史和500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史,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真谛,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在必然性。另一方面,要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现实针对性,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确保学生自觉承担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时代使命。

在中国与世界对话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爱国主义凝结着中华儿女的共同价值追求和情感寄托,同时新时代的中国正前所未有地步入世界舞台中央,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由此,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应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把爱国主义教育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机融合起来,以更加开阔的心态、更加包容的胸怀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坚持立足中国,关键在于坚守爱国主义教育的中国立场,筑牢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民族底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通过深切体认中华文明突出特性、深刻理解“两个结合”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面向世界,关键在于引导学生深化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以学习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支撑,不断增强平视世界的自信和底气,自觉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大国心态。

在规范与事实交融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意味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已然从“柔性”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刚性”的法治规范。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约束作用,将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的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同时,要紧密结合不同学段、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类型、不同教育对象的具体实际,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富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内容,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探索构建主题鲜明、主线贯穿、灵活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体系。

二、凝心聚力:壮大爱国主义教育合力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时间跨度大、空间辐射广、要素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2] 尤为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不断汇聚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强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需要充分调动国家、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积极性,探索构建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合力育人机制。

积聚国家统筹之“势”。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的规范引领作用,以颁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契机,推进爱国主义教育高起点谋划、高势位发展,加快积聚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磅礴之势,是推进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的关键所在。首先,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将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其次,要加快建章立制。完善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制度体系,将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有效嵌入学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生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之中,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后,要加强资源整合运用。以全面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统领,加大资源定向投入力度,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推动优质人力资源、课程资源、文化资源、实践资源向爱国主义教育汇聚。同时,要加强大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的一体化建设,搭建开放共享的资源平台,促进优质资源在各级各类学校相互流动,打破不同学段爱国主义教育的物理空间和信息壁垒,不断提升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活力和动力。

筑牢学校教育之“本”。学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立德之关键在于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爱国主义是贯穿大德、公德、私德的一条价值红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学生终其一生都要学习践履的“必修课”,也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需要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体现在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各方面,使各级各类学校真正成为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的坚强阵地。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统筹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促进爱国主义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深度融合。同时,要紧密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和教育任务,分类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将爱国主义教育有效融入中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之中,引导学生学以修身、德以成人。

厚植家庭教育之“基”。《礼记·大学》有云:“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必须重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家庭和父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明确规定,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为此,父母要以身作则,自觉做爱国主义精神的坚定弘扬者、实践者、传播者,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3] 要以爱国主义精神培育优良家风,引导青少年通过追思古圣先贤、学习历史史实、关注国家大事,深切体认“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道理。要加强与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配合联动,发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同效应,引导青少年将课堂上所学的爱国之理转化为家庭生活中的涓滴之行。

三、德法共济: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法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依法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需要坚持德法并举、情理交融的方法论原则,将道德“软要求”与法律“硬规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用好德治与法治两种资源,通过丰富多样的教育载体和渠道,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用好德治与法治两种资源。“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4] 爱国主义教育法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撑,弘扬践行爱国主义道德也离不开法律约束,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由此,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既需要强化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也需要明确法治层面的行为规范,既需要以德治手段做好上线引领,也需要以法治手段做好底线保障,唯有如此才能将爱国主义教育落到实处,做到师生心里。一方面,要挖掘整合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中的德治元素,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道德支撑和文化滋养。统筹运用祖国壮丽河山的自然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资源、承载爱国主义教育的各类课程资源等,使丰富多元的爱国主义资源真正“活起来”“亮起来”。还要着眼新一代青少年思想心理特点和文化偏好,加强图像化、浸润性的爱国主义文化涵育,大力传播和用好爱国影视、动漫、短视频等影响广泛、形式新颖的文艺作品,积极回应学生弘扬践履爱国主义的价值追求和情感需要。另一方面,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同其他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规范的衔接联动,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明确有力的法治规范和保障。以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核心,深入挖掘我国宪法、国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爱国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规范与要求,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化阐释和宣传,发挥法律法规对爱国主义的弘扬保障作用,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德法兼修的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理性自觉。

创新爱国主义教育载体。在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中,无论德治还是法治,都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渠道才能得以实施。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应该以创新优化教育载体为抓手,扩大爱国主义教育的辐射范围,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首先,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发挥教育基地、仪式礼仪等实践载体的情感激发功能,深入开展多种载体相互联动的实践教学,推动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更为具象、更可感知、更富魅力。要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着力增进学生对爱国主义的理性认知,增进学生对伟大祖国和中国共产党的认知与认同。要充分发挥仪式礼仪的育人功能,抓住国家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有利契机,通过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宪法宣誓等方式,以规范化的外在仪式激发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丰富爱国主义教育文化载体。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爱国主义精神的涵育作用,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宏阔实践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爱国主义文化建设,统筹用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等多种资源,引导学生深切感悟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最后,创新爱国主义教育的技术载体。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赋能增效作用,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媒体融合的发展大势,运用大数据信息采集与挖掘技术,跟踪调查青少年思想状况、行为特点及其代际演化规律,对不同学段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数据画像”,构建富有群体特征和量化标识度的“思想政治状况分布光谱”,为爱国主义教育精细化、分众化实施提供数据支撑;运用视图建构、智能语音等技术,打造沉浸式、参与式、全景式爱国主义教育场域,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全面扩大爱国主义教育的辐射范围和现实影响。

四、知行合一: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实效

依法推进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最终要落实到教育质量和成效提升上,体现在帮助学生将爱国之情、强国之志转化为报国之行的实践中。要做到在“知”和“行”两方面同时发力,既要以“知”促“行”,又要以“行”促“知”,[5] 通过知识学习与实践锻炼、情感熏陶与道理体认的有效融合,引导学生逐步实现从尊法守法向德行养成的整体跃升。

知识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依法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要坚持知识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帮助学生学习爱国主义的基本知识,确保学生熟知新时代爱国主义的本质规定、核心主题与实践要求,同时要通过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将正确的爱国认知转化为具体的爱国实践,以认知指导实践,以实践深化认知。一方面,要加强学校理论教育,将爱国主义理论教育与事实教育、情感教育、实践教育紧密结合,推动大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一体贯通、循序渐进,引导学生不断深化对什么是爱国、为什么爱国、怎样爱国的认识和理解,夯实学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要加强爱国主义精神的实践养成,抓住和用好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学以致用、用以增信,自觉为实现民族复兴、强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情感熏陶与道理体认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来说,热爱祖国是立身之本、成才之基。”[6] 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正确处理情与理的辩证关系,以朴素、纯粹的爱国热忱强化学生成长成才的理想信念,以清晰、明辨的道理哲理支撑爱国之情的持久和稳固。一方面,要将情感培育作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方式,引导学生“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7] 不断加深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的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报效祖国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建好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着重讲清爱国主义的道理、学理、哲理和法理,帮助学生牢牢把握依法爱国、理性爱国的底线和红线,自觉抵制爱国主义教育法所禁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损害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作斗争,不断提高学生在法律框架下理性爱国的实践能力。

尊法守法与德行养成相结合。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底线规范作用,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同时要牢牢把握道德的高线引领方向,着力增强学生弘扬爱国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方面,注重法治教育,通过加强中小学法治校长制度建设,完善高校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强化法人治理和法治教育的体系化建设,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紧紧围绕促进爱国主义德行养成,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爱国主义道德引领机制,厚植学生的爱国情怀,端正学生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统一起来,在体悟法治力量、遵守法定责任和义务过程中,锤炼品德修为,提高思想道德素养,使学生不仅能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能够将爱国主义转化为自觉的价值追求。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21BKS05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0.

[2] 任志锋. 把爱国主义教育这门“大思政课”讲深、讲透、讲活[J]. 人民教育,202218.

[3] [6] [7] 习近平. 论党的青年工作[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86210147-148.

[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41.

[5]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 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 [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53-54.

任志锋、孙晓琳 作者任志锋系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晓琳系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讲师)

《人民教育》2024年第2期,原题为《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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